在套期保值操作中,需要将期货头寸持有的时间段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对应起来。但这并不一定要求期货合约月份的选择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期完全对应起来。例如,5月初某企业计划在3个月后卖出一批铜,为了防范铜价下跌风险,做卖出套期保值。这是不是说,该企业在合约月份选择上,一定要选择卖出8月份的铜期货合约呢? 不一定。合约月份的选择主要受下列几个因素的影响。
第一,合约流动性。流动性不足的合约,会给企业开仓和平仓带来困难,影响套期保值效果。套期保值一般应选择流动性好的合约来进行交易。
第二,合约月份不匹配。有时企业现货头寸面临风险的期间,并没有对应的期货合约月份可以交易。例如,企业要在8月份购买商品,但没有对应的8月份的期货合约。再例如,套期保值期限超过一年以上时,市场上尚没有对应的远月期货合约挂牌。此时通常会涉及展期操作。所谓展期,是指在对近月合约平仓的同时在远月合约上建仓,用远月合约调换近月合约,将持仓移到远月合约的交易行为。
第三,不同合约基差的差异性。如前所述,基差变化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的基差总是存在差异,套期保值者可以选择对其有利的合约进行交易。例如,3月初,卖出套期保值者发现7月份和9月份期货合约的基差分别是-50 元/吨和-100 元 /吨,假设7月至9月间持仓费为30 元/吨,这意昧着扣除持仓费因素,9月份基差较7月份基差弱,换而言之,9月基差走强可能性更大,企业可以选择9月份合约进行套期保值。
上述三个方面的原因,将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套期保值合约的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