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货合约的概念
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的对象,期货交易参与者正是通过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期货合约,转移价格风险,获取风险收益。期货合约的标准化便利了期货合约的连续买卖,使之具有很强的市场流动性,极大地简化了交易过程,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
二、期货合约标的选择
现货市场中的商品和金融工具不计其数,但并非都适合作为期货合约的标的。交易所为了保证期货合约上市后能有效地发挥其功能,在选择标的时,一般需要考虑以下条件:
(一)规格或质量易于量化和评级
期货合约的标准化条款之一是交割等级,这要求标的物的规格或质量能够进行量化和评级。这一点对金融工具和大宗初级产品如小麦、大豆、金属等很容易做到,但对于工业制成品等来说,则很难,因为这类产品加工程度高,品质、属性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甚至不同的人对完全相同的产品可以有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评价,例如时装,这类产品不适宜作为期货合约的标的。
(二)价格波动幅度大且频繁
期货交易者分为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套期保值者利用期货交易规避价格风险;投机者利用价格波动赚取利润。没有价格波动,就没有价格风险,从而也就失去了现货交易者规避价格风险的需要,对投机者而言就失去了参与期货交易的动力。所以价格频繁波动既迫使保值者又刺激投机者投身于期货市场,否则期货市场将不能生存发展。
(三)供应量较大,不易为少数人控制和垄断
能够作为期货品种的标的在现货市场上必须有较大的供应量,否则其价格很容易被操纵,即通过垄断现货市场然后在期货市场进行买空交易,一直持仓到交割月,使交易对于无法获得现货进行交割,只能按高价平仓了结。如果价格过高,交易对于可能会发生巨额亏损,由此会引发违约风险,增加期货市场的不稳定性。